广东省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拓宽融资渠道,健全投融资体制机制
发布日期:2022年09月14日 09:33
2022年9月9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方案提出总体目标:到2025年,城镇环境基础设施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短板弱项基本补齐,构建集污水、垃圾、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到2030年,高效、智能、绿色、可靠的现代化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基本建立。
其中,方案提出,拓宽融资渠道,健全投融资体制机制。
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新型融资工具试点,促进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发行储备一批环境基础设施公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项目。探索将单个规模较小、位置分散的环境基础设施进行整市(县、区)打包或区域打包规范开展PPP招商,充分发挥规模效应,激发社会资本投资意愿。推进国家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OD)试点项目建设,探索将生态环境治理与资源、产业开发有效融合。综合运用公司信用类债券、集合信托计划、资产证券化等金融工具筹措资金投入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有效落实碳减排支持工具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推广绿色信贷产品,加大对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融资支持力度。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发挥中长期贷款优势,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大设施项目融资力度。(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卫生健康委、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健全投融资对接机制。建立常态化环境基础设施领域政银企投融资沟通合作对接机制。选择有投融资需求、具有较强带动作用和环境效益的重点项目,与运作规范、具备条件的金融和投资机构加强合作,做深做细投融资方案,通过项目信息共享、重点项目推介、前期工作推动等方式,高效开展项目对接工作。鼓励市县进一步整合国有资产,着力培育1—2家实力雄厚的国有企业,支持国有企业在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前提下,通过多种形式引入民营资本,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卫生健康委、国资委、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