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绿色金融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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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烟台发布全国首个蓝色金融地方标准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19日 10:41  

海洋的健康影响全球粮食生产、营养供给和沿海社区百姓生计,关系到全球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推动陆海统筹,有序开发利用海洋资源以及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等成为了大家关注的重点话题。“十四五”之后,我国开始关注蓝色经济,并采取措施促进蓝色金融的发展。其中,缺乏相关蓝色产业界定标准是蓝色金融发展的一大障碍。为了吸引更多资金投入到可持续的海洋产业,亟需建立一套普遍接受的分类界定标准,为投资者精准支持可持续蓝色产业提供指引。

为了打造“绿为底色,蓝色特色”的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并激励金融机构将更多的金融资源投入到海洋产业,烟台市政府与北京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共同开展了绿色金融创新改革规划研究与蓝色投融资支持目录编制的工作。《烟台蓝色产业投融资支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作为全国首个蓝色金融地方标准,首次针对海洋相关细分行业编制了定性、定量指标体系,对国内蓝色经济活动进行界定,目前已通过烟台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意见征询。

界定蓝色经济活动的关键是需要明确蓝色经济实现的多元化的环境社会效益目标。结合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14(SDG14)的具体内涵、我国《“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山东省“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文件的相关要求,从满足环境效益方面来看,《目录》认为,首先从资源利用的角度,要有序合理、高效可持续地开发利用海洋资源;第二,在污染防控与治理方面,蓝色产业需要防治海洋污染,如减少陆源等排海污染、清除已有污染,修复和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第三,从保护海洋生态与生物多样性方面,要避免和减少对海洋生态的直接损害和负面影响,修复和养护海洋生物资源;第四,蓝色产业一方面要有助于提升海洋生态系统的碳汇能力,减缓气候变化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应能有效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助力我国“双碳”目标的实现,即蓝色产业应能支持气候变化减缓和适应。因此,《目录》设定了四个环境效益目标分别为:1)可持续利用、保护水和海洋资源;2)预防和控制海洋污染;3)保护和恢复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4)气候变化减缓和适应。

除了以上环境效益目标,蓝色经济活动界定还需要设立相应的指导原则,用于判断某项海洋经济活动是否可以纳入目录范围,《目录》设定的原则包括:一是环境效益目标的实质性贡献原则,本原则应确保海洋产业经济活动为以上四大环境效益目标的一个或多个做出实质性积极贡献。二是避免重大损害原则,即应避免海洋产业经济活动对海洋乃至广泛的生态环境及其资源可持续利用产生消极影响和造成损害。三是动态调整原则,《目录》应根据海洋产业发展趋势、市场和技术发展、政策环境以及国家发展需求和优先事项不断调整和完善,提高其可操作性以及与国内外相关可持续发展标准的衔接。最后,蓝色经济活动还应考虑支持和提高当地居民的生计,通过与当地社区和利益相关者的有效沟通,来识别、回应和减缓受影响方相关问题,即包容原则。

基于以上环境效益目标和指导原则,《目录》参考《海洋及相关产业分类》 GB/T20794-2021以及国际上现有与蓝色经济相关的可持续分类目录,对烟台市涉海产业进行了筛选、分类和细化,共提出海洋渔业、海工装备制造、海洋生物医药、海水淡化、海洋文化旅游和海洋交通运输等12个一级产业,41个二级产业和84个三级产业。此外,《目录》参照我国海洋产业及环境等部门相关政策规划、标准规范等文件,结合各产业可持续发展的趋势和挑战,研究制定了一套蓝色经济活动界定指标体系共计包含281个指标,用于界定企业的某项经济活动是否能被纳入《目录》支持范围。例如海洋渔业,《目录》认为海洋渔业应从养殖污水的控制、养殖效率提升、渔业资源养护、捕捞控制和捕捞的可追溯性等方面贡献于多元化的环境效益目标。《目录》一方面,从以上几个层面提供了较为丰富的活动示例,为应用者识别蓝色产业经济活动提供参考。另一方面,在指标界定上,《目录》为海洋渔业制定了包括:养殖污水水质指标、废物或废水管理指标、生态系统管理指标、认证和标签指标和渔业捕捞管理指标等在内的界定指标体系,帮助应用者进一步判定相关经济活动是否符合实质性贡献原则和无重大损害原则。因此,海洋渔业虽然被纳入《目录》的支持范围,但在具体操作中,要得到蓝色金融的实际支持,还应根据指标开展进一步界定。

《目录》的实施对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引导社会投资方向,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发挥着重要作用。首先,《目录》可促进监管部门制定针对蓝色产业的激励措施,如增加财政投入、返税补贴、贴息等。另外,地方政府可依据《目录》编制蓝色产业项目库,明确政策扶持方向促进银企对接。第二,对金融机构来说,可根据《目录》制定区域性的蓝色产业投融资方案,确定资金投放方向;根据《目录》中不同蓝色产业可持续发展的趋势和潜力,了解市场需求,创新金融产品;最后,还可参考《目录》中的相关指标,丰富对应产业的信息披露内容。第三,企业层面可依据此《目录》制定相关海洋产业的可持续发展规划,开展环境信息披露和产业转型活动界定等。

目前,烟台不断探索以蓝色为特色的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在海洋养殖及生态保护领域,烟台长岛农商行首创“金融+生态修复+碳汇”模式,推出以海草床、海藻场的每年固碳量产生的碳汇远期收益权作为质押的“海草床、海藻场碳汇贷”;在海洋渔业保险方面,太平财险因地制宜,根据不同海洋产品对天气指数的不同需求,通过定制针对性赔付方案,为养殖户减轻因天气造成的损失,还创新了碳汇指数保险,提高养殖户的产业积极性。在海域使用权交易方面,通过推进海域使用权“进场交易”模式,让市场在海域交易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实现了海域使用金大幅增值。以上涉及的产业也均被纳入《目录》支持的范围。未来,烟台市围绕《目录》,建立健全以蓝色金融为特色的绿色金融产品体系,促进金融机构广泛、精准、高效地支持蓝色产业经济活动,引领全国地方蓝色金融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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